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学管理水平。依据校历工作安排,2024年10月28日-11月8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期中教学检查实行院、校两级负责制。教务处负责校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校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特点及教育教学实际,成立院级检查组,制定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1. 2024年10月28日-11月3日 各教学单位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组织观摩课
各教学单位依据所制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整理上学期及本学期的常规教学文件,组织开展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遴选观摩课并面向全校开放,做好观摩课的组织工作。教务处负责观摩课安排的发布。
2. 2024年11月4日-8日 校级期中教学检查
由教务处牵头,成立期中教学检查互查工作组,选取三个学院开展交叉检查,其他学院以自查为主。
3. 2024年11月11-22日 院、校两级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各教学单位依据自查结果,做好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工作,并做好教学档案归档;教务处整理、汇总并撰写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二、检查内容
(一)常规教学检查
1. 检查常规教学运行的规范管理情况。包括教师聘任及管理(含外聘教师);教材(含教辅资料)征订、使用及管理;课堂教学检查、监督及管理;课表执行情况、调(补)课管理及实训室管理;落实实践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2. 检查教师遵守教学工作规范的情况。检查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能力;“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备课容量、教案(讲稿)、课件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是否规范齐全;教案、课件是否包涵“课程思政”内容,并做到先审核后使用;教学志填写(含学生考勤、作业批改记录、日志填写等)是否及时,学生作业布置及批改是否一致,课外辅导及课堂的组织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教案、课件是否按照征订的教材备课。
3. 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检查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到本学期的所有课程是否开齐开足,每门课程是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要求执行,是否按照制定的教学进度计划授课,教学进度计划与实际执行的差距、存在差距原因。
4. 检查教材审核工作。重点检查学生使用的教材和审读教材是否一致;以及审读工作的相关文件档案,包括教材的征订、审读、学院教材审核工作会议记录。
5. 校管公共课课程责任单位应重点检查公共课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对课程的评价。
6. 检查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情况(如指导教研会议记录、听课评课情况等)。二级督导应关注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校管公共课及讲座课)授课情况;包括授课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教学水平、课堂言论、教案撰写、教辅材料的管理等;检查学生课堂笔记和作业批改情况,做好检查记录,留存文字材料;并将各学院二级督导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形成工作简报上报教务处。
7. 检查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如活动记录、视频影像等材料)。本学期开展期初、期中教师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记录表及相关文字材料(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或采取的举措等文字材料),并将各学院教研室活动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形成工作简报上报教务处。
8. 检查各教学单位实训室使用情况。
9. 检查各教学单位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落实的文字材料。
(二)岗位实习检查
1.实地检查校外实习学生岗位实习及实习支教的进展情况;各实习点校外实习教学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了解实习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了解实习生实习效果等。
2.检查学院统筹岗位实习组织安排情况,检查岗位实习是否由学院统一组织,是否集中实习。学院和实习企业能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有无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有无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有无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是否在岗位实习前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是否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进行审核和过程指导。
3检查学院岗位实习组织管理情况,在确定岗位实习单位前是否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是否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有无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对实习学生开展过专门培训,并现场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三)完善常规管理文件的建档、存档工作
1. 检查2024年2月至今,各教学单位文件资料的装订存档情况,以表7为标准。
2. 2024年2月至今试题库建设情况。
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岗位实习实习方案、实习三方协议、家长知情同意书、学生实习保险落实情况。
三、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重点
1. 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检查。
2. 各学院二级督导的工作开展情况。
3. 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
四、听课要求
1. 检查自本学期开学至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的听课情况,期中教学检查之前,至少完成一半以上的听课任务,有听课记录。
2. 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校级领导、各部门领导、机关兼职教师每人听课不少于2课时;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专职教师每人听课不少于6课时;新引进教师(教龄不足2年的年轻教师)听课不少于8课时;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1课时,并将听课情况汇总报教务处。
3. 听课范围:凡是学校开设的课程(含课堂讲授、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均可纳入听课范围,临时性的比赛、评优、引进人才等环节的听课除外。
4. 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听课人员可以自由选择听课,也可以根据教学管理的需要由教务处协调安排专项听课、重点听课和观摩听课。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参加1节观摩课听课。
5. 听课须知
1)各教学单位要求本学院教师做好听课评价记录,为期末的同行评教、督导评教做准备。
2)所有听课人员听课,坚持听完一节课,不得中途离开。
3)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表》(2021年11月版)。
4)重点对教师师德师风、课程思政、课堂言论、课堂组织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教学观摩展示课安排
教学观摩课是提升教师教学技能、促进教育理念交流的重要活动。一个成功的教学观摩课应当精心设计,确保既能展示教师的教学风采,又能为观摩者提供有价值的学习体验。
1. 学院级观摩课面向全校公开,由教务处向全校公布观摩安排。
2. 学院级观摩课的范围: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至少推荐2门课程作为观摩展示课。其中至少一门课程为实践实训类课程。
3.观摩课要求:1)课程思政示范课原则上应选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课程思政的相关内容进行展示。2)每门校级观摩课时间为40分钟,各教学单位认真遴选后报教务处备案。3)观摩课需面向全校开放并邀请分管校领导观摩听课。4)观摩课是各学院展示教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观摩课教学指导、听课教师考勤(汇总后报教务处)、影像资料留存、听课表存档。
校级观摩课另行安排。
六、相关要求
1. 10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报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电子版)。
2. 10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报送院级观摩课安排(表1)(电子版)。
3. 10月30日前,各学院报送1名参与交叉检查人员名单。
4. 11月1日前,完成教学质量检查表(表4)(自行留存),报送任课教师使用课件审核清单(表5)、实验室(实训室)使用率统计表(表9)(电子版和纸质版)。
5. 11月8日前,报送开课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表12)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自查表(表8)(电子版和纸质版)。
6.11月12日前,完成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及教师听课评课汇总表(表3)(自行留存)。
7. 11月13日前,各学院报送教学观摩课组织开展情况总结,内容应涵盖时间地点,课程思政融入情况、听、评课反馈等,并附观摩课照片2-3张。
8. 各教学单位应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反映常规教学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授课情况、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组织、课程思政、思想政治导向、学生教学评价、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炼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案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形成期中教学检查的书面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稿和纸质稿)至教务处。
9.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二级督导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情况,形成工作简报(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10.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研室活动情况,形成工作简报(电子稿和纸质稿),于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11.岗位实习检查具体要求见校园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jinan.fisheryleeway.cn/news/index.php?c=show&id=14109)。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1.观摩课汇总表
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表(2021年11月版)
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听课安排及评价表(教学单位自查用)
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学质量检查表(教学单位自查用)
5.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课教师使用教案、课件审核清单
6.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教学单位自查用)
7.教学管理文件检查表
8.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自查表
9.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实训室)使用率统计表
10.二级督导工作简报模板
11.教研室活动工作简报模板
12.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课计划执行情况统计